“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医疗护理服务提出了要求。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加快补齐”四字重千斤,护理服务发展站到了新起点。
供需矛盾有新特点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在临床治疗、康复等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0多年来,我国护士数量以每年平均8%的增幅逐年上升,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然而,护理人员短缺问题依然严峻。
“养老护理人员潜在的需求量达1000多万人,现在只有30多万人。医疗机构护理人员也缺。”3月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介绍,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20万人,每年会增加30万人,但是每千人口护士数量只有3.7人,而发达国家一般是8~15人。
需求持续增长是护理人员短缺的直接原因。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至9月,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出院人次达到2.2亿,与2022年同期数据相比增加了18.9%。而更为紧迫的则是老龄化背后的养老照护问题。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失能老人已超过4200万人,按照每3位老人配1名护理人员的国际惯例,护理服务人员供给严重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燕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占比分别达17%、12%左右,人口老龄化加快。上班族和独生子女难以照顾生病家属,若一人住院,全家生活极有可能“一地鸡毛”。
“人数不足、能力欠缺是养老护理人才梯队建设的首要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协和医院院长张抒扬表示,国内目前暂无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员的配备人数、配置比例的标准规范,专业护理人力资源尚未得到保障,老年人所获得的专业照护服务也大打折扣。
我国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决定了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的复杂性。张抒扬表示,应构建涵盖老年护理专家、老年专科护士、临床护士、养老护理员等在内的多层次老年护理人才体系,建立健全老年护理人才培养及评价体系。
张抒扬呼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人员配备人数及比例标准;明确各层级养老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能级分工、胜任力考核等详细规则,保证服务质量。她建议在人力不足的过渡期,进一步创新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形式。比如,试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机制,应对服务需求;同时,通过提高社区老年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加编制名额、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等措施,让更多有能力的专业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副院长李龙倜表示,想吸引更多人才报读护理专业、加入老年护理照护行业,首先就要加强对护理专业院校的建设和支持,提高教学水平和设施设备质量;还应优化课程设置和继续教育,建议护理专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等专业,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临床实用型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基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制。
合理提升护理服务价格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医院院长葛明华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各地对护理服务收费价格陆续进行了调整,但很多收费标准依旧低于成本,难以体现护理价值,导致有护士离职。同时,医院通过降低人力成本来减轻运行压力,导致患者要聘请护工来实施一些护理工作。
“部分收费项目未考虑到临床实际操作情况和患者病情差异。”葛明华以产科胎膜早破和临产孕妇住院患者为例指出,某省胎心监测收费标准为2元/次,一日至多收4次。但实际操作中,护士需每隔2小时或1小时为孕妇提供多普勒胎心监测服务,做好相应病历记录。
张抒扬也指出:“护理技术服务的价值较之前无明显提升。”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提到,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中,护理类项目不足总数的1%,大量体现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的项目并未纳入,如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轴线翻身、俯卧位通气治疗等。同时,随着护理专业内涵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如专科护理门诊、老年综合评估、营养/静脉血栓栓塞症风险评估等,也未及时纳入收费范畴。
此外,护理成本核算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建立科学的护理成本核算体系。张抒扬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2025年要基本实现DRG/DIP支付方式全覆盖。然而,在DRG/DIP支付方式中的病例组合指数并未纳入护理人力、工作负荷等护理相关因素,未能体现护理工作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另外,我国护理服务的间接成本分摊研究起步也比较晚。“实际上,即便是相同的护理项目,由于疾病复杂程度不同等因素,护理劳动的付出也不尽相同,目前按项目收费的模式也给客观评价护理经济价值带来很大难度。”张抒扬呼吁,强化政府引领、多部门联动,重视并积极开展护理成本管理、成本核算相关政策研究,协助构建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体系。
针对护理类服务价格改革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张抒扬建议,合理提升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是由政府指导,公立医院参与成本测算,以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为原则、以服务产出为导向、以护理人力资源消耗为基础,深入医院开展调研,了解临床实际需求,分析现行政策的不足。二是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到实处,相关部门明确价格调整的启动、约束条件,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部分省份选定试点医院实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议积极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
葛明华指出,针对因患者年龄或病情不同导致实际操作差异较大的情况,不能简单采取统一价格,应考虑患者需求酌情调整。例如,婴幼儿(3周岁以下)患者在生理、心理等方面与成人差别较大,认知能力与3~6周岁儿童也有差距,治疗依从性和配合度较低,大大增加了护理难度,导致部分护理人员不愿从事儿科护理。建议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患者的护理,在原来收费项目基础上加收50%以上。同时,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渐渐步入老年,住院照护问题较为突出,实行“无陪护”病房可有效缓解这一矛盾。建议增设“无陪护”病房相关护理收费项目,使医院有动力开展运营“无陪护”病房,有能力招收固定护工,通过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和医院的管理,逐渐建立让患者家属安心的专业护工队伍。(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