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病历)室工作职责
1、档案(病历)室在医务科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经常检查各种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2、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3、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码、复印工作。
4、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做好病历室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和防盗工作。
5、 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档案(病历)室负责保管,严格保管病历,严禁不必要人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档案(病历)室主任:杨效武(统计师)